绍兴广电全媒体记者 唐东 沈敏报道 (原载于3月22日今日绍兴)
今天上午,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海外代购香烟,涉嫌走私、非法经营的案件。
公诉机关依法查明,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,被告人俞某先后结识北京环球美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导游张某、殷某以及淘宝店经营香烟生意的周某。他们之间商定,以张某、殷某利用带旅行团去日本的机会,购买指定的日本香烟后,由自己或旅行人员携带入境;由周某在美国的朋友以邮寄饰品包等名义到国内的方式走私香烟。俞某通过这些方式走私香烟共计偷逃税款260多万元。被告人孙某明知俞某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却在国内销售香烟,仍帮助俞某记录香烟进出的账目、网上支付烟款、办理海关的退运手续。张某、殷某和周某已被另案处理。
2014年至2015年,被告人汪某、林某、陈某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,多次向被告人俞某等人收购万宝路牌、七星牌香烟,并加价后销售,价款共计210多万元。这五名被告人在2015年1月被公安机关抓获,并在住处和仓库里查获各种规格香烟280多条,大部分为真品香烟。
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俞某和孙某违反海关法规,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香烟或者伙同他人走私香烟入境,偷逃应缴税款特别巨大;被告人汪某、林某、陈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规定,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,应分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和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。